“认贷不认房”!公积金贷款最高160万元!

发布日期:2022-08-10 浏览次数:2223

江苏省两地接连出台激活楼市的相关政策,包括降低首付比例,提升公积金贷款额度等方面,力度不小。


其中,南通海门首套房首付比例低至两成,公积金贷款最高160万元;连云港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至100万元,并释放一定监管资金。



从江苏省南通市海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获悉,海门市发布《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在支持合理住房需求方面,新政提出降低个人购买住房门槛,居民家庭通过商业银行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首次购房首付比例最低执行20%,二套房首付比例最低执行30%。


同时,减轻个人住房消费负担,居民家庭购买普通住房商业贷款利率下限执行全国最低标准,首套住房商业贷款利率下限执行LPR减20个基点,二套房商业贷款利率下限执行现行最低标准。


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及首付比例方面,在职职工购买首套普通商品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额度放宽至原可贷额度的两倍,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40万元/人、80万元/户。


在职职工购买第二套普通商品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调整为40万元/人、80万元/户;首付款比例由最低40%调整为30%。


对于取得硕士研究生或高级职称及以上的在职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调整为80万元/人、160万元/户。


另外,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方面,新政提出,适当降低普通商品住房用地竞买保证金比例,竞买保证金比例由出让起挂总价的30%降为20%;适当延长开发项目土地出让金缴款期限,从现行一个月到六个月内结清调整为半年结清。


同时,放宽预售形象进度标准,非装配式建筑的房地产项目预售许可形象进度执行标准为:低层建筑完成结构封顶;主体结构10层(含)以下的完成3层封顶;主体结构10层以上的形象进度达到主体结构的30%,不抵扣地下室层数。


江苏省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也在近日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连云港市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的通知》。



文件称,该市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提高贷款额度。2022年7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借款人单方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额度由30万元提高至50万元,借款人双方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额度由60万元提高至100万元。


2022年7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在连云港市购房的职工家庭,无论是否占有产权,父母或子女任一方都可以作为共同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同时,加强改善型住房商业贷款支持。对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


调整商品房预售政策。市区对2021年7月1日后新出让商住用地在2023年12月31日前申请预售证的项目,对工程形象进度的要求视同信用考评A类企业。


采用担保方式释放部分商品房预售监管资金。在严格执行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制度的基础上,由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采取商业保函方式,释放一定数额资金用于房地产项目的建设和运营,上限为重点监管资金额度的30%。


加大人才购房支持力度。2022年7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C类以上人才、D类人才、硕士(或副高职称、高级技师)和“双一流”本科生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分别放宽至120万元、100万元、70万元。夫妻双方可叠加使用。

支持集中批量购买商品房。支持企业团购商品住房,由开发企业给予一定的优惠。


进一步压实县区政府稳定房地产市场主体责任。各县区(管委会)政府在充分调研本地房地产市场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可进一步出台促进属地房地产市场稳定发展的调控政策。对于存在非疫情原因连续停工三个月以上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各县区(管委会)政府应成立工作专班,落实“一盘一策”机制限期及时协调处置。对于前期已经出现延期交付情况的楼盘,要加强监管,区别情况处置,情况严重的,可采取要求尚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在建楼栋暂缓建设等措施保交楼。